在涉嫌帮信罪且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的情况下,通常并不需要缴纳罚款。
检察机关的无罪建议,无疑表明他们已经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然而,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行政违法行为,那么相关行政管理机构仍有权依法对此类行为进行行政惩戒,包括罚款在内。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是必然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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