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罚金缴纳有讲究如何到法院缴纳罚金
法院判罚的罚金的缴纳:限期一次缴纳或者是限期分期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缴纳罚金需要到法院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手续。办理缴纳罚金,需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件、判决书等材料。若需其家属代缴纳罚金,应当联系承办案件的法官。
二、法院罚金不交会被列入失信人吗
坐牢不交罚金并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罪犯不主动缴纳罚金的,法院会强制追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名单的条件有: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明明有钱偿还债务,却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裁定、判决文书,拒不还钱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对罚金数额裁量的制度有哪些
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在分则中,则对罚金数额的裁量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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