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权质押贷款的制约因素有哪些?
1。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全面开放的制约因素。
1。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评估体系不完善,没有制定独立的评估标准,存在评估风险。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但对商标、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没有单独的评估准则。由于各类知识产权的特点明显不同,没有独立、系统的评价标准,评价水平难以衡量,导致评价价值缺乏权威性。金融机构据此确定贷款金额,存在一定的风险。
2。上市公司股权价格对市场高度敏感,股价波动频繁,风险难以控制;而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难以计算,流动性较差,一旦形成不良贷款,质押股权难以变现。
3。异地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成本高,增加了企业负担。除正常借款费用外,质押登记手续需由双方或被授权人直接向北京市国家商标局办理。公路成本高,增加了贷款成本,尤其是对一些资金需求小的企业。国内知识产权转让市场不完善,商标权变更困难。在我国,商标被视为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如果它与公众眼中与其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分离,它可能会失去价值或不再存在。此外,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转让市场,商标权转让难度较大。如果贷款违约,金融机构很难在短时间内兑现商标权,影响了部分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政策建议。
1、加强贷前调查,规范估值。对申请质押贷款的知识产权项目,农村合作社要重点关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市场开发、生产经营、资金流动、信用状况和项目经济前景,将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项目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入围项目,提高初选质量。
全文6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