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时间:2023-08-05 11:23:34 2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政策确定你女儿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应当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依据。如果是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应当认定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出嫁后户口已迁出很难是认定还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要看该女儿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如果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权益,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的。反之,则不能获得补偿。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征地补偿的情况在当前是非常常见的,虽说按照人口补偿的政策以及慢慢的退出历史舞台,但在当前社会还是不少地区在使用这种方式进行征地赔偿,不过像征地补偿出嫁女儿该有吗这样的问题,具体还是要从自身的情况来看,并不是直接可以下定论的,如果不懂的话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农村出嫁的女儿,户口未迁,能否分田地

户口只要未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的,仍对原有的承包地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一旦遇到征地补偿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金额。当然也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综合来看,如果你在这其中遇到不合法的问题,可以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反馈。但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是很难拿到补偿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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