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断指做工伤鉴定,向劳动者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一、工伤半年了能不能做工伤鉴定
工伤半年了,能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
二、错过工伤认定如何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是没有明确时间规定的,劳动者在进行工伤认定后,认为自己劳动能力受到影响,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在伤情稳定后,可以去申请劳动鉴定,工伤鉴定未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只要劳动者认为工伤有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去申请劳动鉴定,不会错过时间,只是时间久了,会对工伤鉴定产生影响。
三、一般的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鉴定的时间一般是60天,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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