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婚前患有哮喘病,不构成婚姻无效。
一、婚姻无效的主要情况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或者未到法定婚龄的都会导致婚姻无效。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二、什么情况下的婚姻无效
下列情况下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三、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无效,自始至终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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