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是最终的审判。如果是对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对二审不服的,是不能上诉的。
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
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进行申诉,由他们按照相应的程序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一、判决有误怎么办
判决有误后,法院应当作出补充裁定。如果是其他错误,应通过上诉或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限内,例如:民事案件15日,刑事案件10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作出判决。对已经生效的一、二审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二、民事诉讼二审和一审的区别?
1.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2.提起方式不同:一审可以是口头形式;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再审程序的提起方式比较复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3.提起诉讼的时间要求不同:一审的法定诉讼时效基本都是3年;上诉要受上诉期限的限制,且期限较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以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的,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第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因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发生,所以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而再审程序的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
全文8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