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二婚的婚前财产必须要去公证。也就是说,要不要去公证,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态度。公证只是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提早准备一份具有极强证明力的证据而已,如果没有发生纠纷,公证与否也就没有区别。
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情况。《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即使在婚后也是一方独有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做婚前财产公证。
2.夫妻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一方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房产的取得时间不是以拿到房产证的时间为准,这种情况房产仍是一方独有财产。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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