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少分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对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遗产。
哪些情况下会少分遗产?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全文4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