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家庭月均收入需低于当地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低保。
目前,只有22种疾病被列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资格,而不是根据劳动能力进行分类。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虽然还有一定的收入,但是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其他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资格有哪些?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资格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于生活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资格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2. 非因主观因素(如疾病、残疾等)导致生活困难的;
3. 身处困境且缺乏生活来源的;
4. 依靠父母或者扶养人抚养长大的未成年人;
5. 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
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程序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供家庭成员或者本人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住房状况、医疗支出等相关证明材料。
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为困难群体提供的一项重要社会福利,通过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资格也在不断明确和完善,使更多的困难群体能够享受到政府的帮助和支持。
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为困难群体提供的一项重要社会福利,通过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资格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非因主观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的、身处困境且缺乏生活来源的、依靠父母或者扶养人抚养长大的未成年人以及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申请人应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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