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遭受工伤伤害并因此导致骨折的职工,有权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请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这是工伤补偿领域中一个常见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骨折作为一种较为严重的工伤事故类型,理应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严密保护。
在完成相关部门的工伤鉴定程序以后,工伤员工可以选择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者直接向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对于一般的工伤骨折事件,具体赔偿措施如下所示:
首先,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将按照一级伤残计算,数额相当于24个月的本人工资收入;
二级伤残对应的是22个月的本人工资收入;
三级伤残则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收入;
而四级伤残则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收入。
其次,伤残津贴的计算方式为:
一级伤残对应的是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对应的是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对应的是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对应的是本人工资的75%。
关于骨折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必须先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如果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那么在取得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医疗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同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仍需按照原有的待遇发放。
在停工留薪期内,如需要他人照顾护理,也将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
此外,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也将按照当地的标准予以发放;
最后,待伤势稳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等级,进而依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取伤残赔偿。
总而言之,工伤骨折的职工完全有资格申请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工伤补偿是劳动者权益维护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骨折则是工伤事故中较为严重的一种类型,理应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
在完成相关部门的工伤鉴定程序之后,工伤员工可以选择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者直接向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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