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的五日内就可以取车,检验、鉴定期限为30日内,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至60日,所以扣车期限一般为35日,最长不超过65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一般为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调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及赔偿有争议,各方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中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的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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