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可撤销前是否具备效力?
时间:2023-07-06 04:50:10 2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因此,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的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内容进行认定,若其中一方当事人通过胁迫的方式使他人签订的合同,此时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属于可撤销合同。经过人民法院撤销后被撤销的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了,也就意味着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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