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烧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需在伤者康复后评定,确定伤残等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被害人的近亲属,以此作为对其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补偿。
一、交通事故烧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烧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三、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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