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危险驾驶罪如何认定
以危险驾驶罪为例,此项罪名通常涉及到在道路上酗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进行竞速竞赛或过度加速超车等极度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其定义的关键则在于该行为是否对公众安全构成了实质性的威胁。举例来说,如若行为人对于自己所实施行动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有清晰的认知,然而却依然我行我素,那么,便极有可能会被确认为是危险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中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对于侵占罪的判定通常需符合以下四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其一,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即行为人,应当存在着故意非法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恶意意图;其二,该行为人需要掌握对事故发生地所遗留财物的控制权限或者治理职责;其三,被侵占的物体应当与交通事故紧密相关,且在事故发生后处于无人照料或者失去控制的状态;其四,行为人需要采取隐匿、转移等手段,将上述财物实质性地据为己有。若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交通肇事罪这一犯罪类型中,行为人所实施的危险驾驶行为具体表现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此类行为例如酒后驾车、竞速超车等等,这些行为无疑对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直接且实质性的威胁。如果行为人能够预见到其行为会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并且仍然故意从事此类行为,那么该行为人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存在危险驾驶的主观恶意。对于这类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我们应当严肃对待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惩罚,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与人民健康生活环境的维护。
全文9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