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开具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
办理条件:单位因上市、审计、招投标等原因,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单位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单位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二、重庆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
办理条件:职工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办理程序:
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由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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