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到法院立案需要提供被告个人信息。法院立案时,要求原告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但主要是住址等用于区别于其他人的信息,不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即使受理,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也就无法正常的审理案件。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被告答辩状和证据给原告看吗
原告有权要求看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因此,被告的答辩状和证据是不需要给原告看的,原告也没有权利在开庭之前去看对方都交的答辩状和证据,但是可以找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5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