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审判的过程之中,盗窃的金额以及销赃所得的收益都是至关重要的要素。
一般而言,倘若盗取的物品的市价较高,或者是多次实施盗窃活动、进入他人住所的盗窃行为、在盗窃时携带着武器、从别人身上窃取财物等类型的盗窃,均会被判定为构成了盗窃罪。
然而,对于盗窃金额的认定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通常标的物的实际价格将作为评判标准。
至于销赃所得的收益,它并不完全等同于盗窃的金额,但若其数额超过了被盗取物品的市值,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仍然应该以盗窃金额来评价这种罪行并量刑。
反之,若销赃所得的金额低于被窃物品的市场价,则应以该数值作为盗窃事件的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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