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汽车报废所需资料
办理汽车报废分为三种情况:
一、个人车主。个人车主需携带: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登记证书;
3.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车主。单位车主需携带: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登记证书;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单位已注销或吊销的车辆办理车辆报废。单位已注销或吊销的车辆办理车辆报废手续需携带:
1.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核准通知书或吊销查询卡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登记证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汽车办理报废流程
汽车报废流程: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具体过程: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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