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章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这可以看出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但是,是“可以”,而非“必须”,也就是说,是否委托,当事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法律不强行要求必须请。
当然如果案情简单、证据确凿、法律关系明确的话,你可以不聘请律师。否则的话,建议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毕竟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者,专业素养和技巧肯定还是要比普通人擅长的多,而法律问题非常专业,非专业人士很难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大家想高质量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要请律师。
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吗?
可以的。
任何人都被允许自辩的,这是我们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当前这个时代请律师是一种形势,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一是律师毕竟是专业人士,他们毕竟比我们自己更懂法律,当然自己如果是律师除外,所以让他们为辩解更胜任。二是现在都要求法律公正,如果没有律师的话(这一般是针对刑事案件),有司法不公开,不公正的嫌疑。有一种常说的话叫:“有权力保持沉默,有权力请律师作证人。”三是就象我在上面说的这已经是一种形势,法院一般都会要求请律师的,当然民事案件就没有这么严重,我们现在追求的是和谐社会,所以现在的民事案件更强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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