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银行11月8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发行金融债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发行的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金融债券。
但最终发行还尚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民生银行成为首家公告获得银监会批准的发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银行,此前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都已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小贷款专项金融债,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已经有多家商业银行获批发行。
此前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中指出,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商业银行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其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应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二是增量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对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这对于三季度存贷比考核已经相当紧张的多家银行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尚福林在11月7日履职后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对于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在市场准入、在企业贷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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