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州抵押权登记要办多久
30(工作日)
二、温州抵押权登记的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55号人民大会堂后面)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具体地址:苍南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龙港分中心(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红旗大厦三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具体地址:苍南县国土资源局金乡管理所(金乡分中心)(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东升路26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温州抵押权登记的办理流程
受理:受理登记申请
收费:对要办理的登记收取费用
送达:短信告知结果及取证。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
四、温州抵押权登记的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五条第一款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第九节抵押权登记第六十五条
第一款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第二款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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