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款到账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所以一般会在一个月内起动执行程序。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一、被执行人已经结案怎么查
可以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执行款没有执行到位查询系统可否显示结案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案件状态”一栏有两种表述方式——“执行中”和“已结案”,这是系统根据案件的执行情况自动生成的,不是承办人自行填写的。“执行中”表示执行程序正在进行中;“已结案”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终结。引发执行程序终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二是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终结情形发生;三是经过执行法院查询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是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满足执行标的的需要,申请执行人又不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暂时终结,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行恢复案件的执行程序。
二、失信被执行人不服会怎么样处理
不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救济方式是: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
全文6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