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责任方的刑事责任,第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一个人以上死亡的,或三个人以上重伤的;第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第三,出现矿山生产的安全事故,导致直接的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第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刑事追诉时效是多久
刑事追诉时效根据行为人具体触犯的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决定。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一般流程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侦查权一般由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机关侦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与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将对现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向法院起诉。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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