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派出所不能直接办理居住证,但可以在民警处进行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特殊情况下,制作发放时限可以被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虽然派出所不能直接办理居住证,但您可以前往派出所辖区的民警处进行办理。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 住 证 办 理 时 限 是 多 长 ?
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居住证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同时,《省规》也对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居住证的时限最长为30个工作日。
虽然派出所不能直接办理居住证,但您仍可前往派出所辖区的民警处进行办理。对于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进行延长,但最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居住证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同时,《省规》也对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居住证的时限最长为30个工作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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