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并无书面合约的约束,然而,依据我国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七十九条款明文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尚未偿还价款、酬劳、租金、利息,或是未能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提出支付请求。
因此,即便没有正式的合同文件,债权人依然有权利通过依法追讨债务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债权人需要进行充分的证据搜集以及提供,如对口头协议的见证者的证词、工程完工的相关证据、工程款支付的银行流水记录等等,以此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立以及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事实。
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款,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与约定不符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债务人未能履行金钱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支付。
另外,根据第五百八十四条款,倘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与约定不符,导致债权人遭受损失,债权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
总而言之,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保障,债权人仍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农村工程欠款。
债权人需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债务人支付欠款及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全文6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