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发票和全款发票的区别具体如下:
1、二者所持有的的对象不同:
(1)首付款发票只开给贷款购房者;
(2)而全款发票即购房发票,既开给贷款购房者,又开给全款买房者。
2、二者的用途不同:
(1)首付款发票可以用于按揭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2)而全款发票不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不动产证和落户时,都需要全款发票。
3、二者重要性不同:
(1)首付款发票若是丢了,则后果不严重,
(2)如果丢的是全款发票,那购房1年内则不能提取公积金,由于公积金只有在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时才可以使用;全额购房发票开出来后才可以证明该套房产已经全款到位,且房子是属于购房者本人所有的,如果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全款发票的丢失还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购房首付款发票丢了怎么办
购房首付款发票丢了是可以挂失补办的。首付款转账记录、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都可以起到证明交纳了购房首付款的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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