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然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要退彩礼。男女双方已经结婚半年了,正常情况下,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即使离婚请求是女方提出的,但是男方有正当理由,并且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女方应当按照男方的请求,将彩礼退还。男女双方结婚半年后,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彩礼是否退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男方有正当理由的,才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离婚后女方需要退彩礼吗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用返还彩礼。但有以下情况,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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