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七十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
如何起诉退还彩礼
想通过起诉要回彩礼的,先写好起诉书,一式二份,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等待开庭通知即可。
1、彩礼,应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2、如果订婚后反悔,女方不愿意退还彩礼,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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