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自己的房子一般构成放火罪。放火罪在认定上要根据焚烧的对象性质及其所处的环境来分析可能,或已经造成的结果。只要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或财产的行为已经造成或者可能引起不特定范围内的重大公私财产被烧毁,甚至同时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结果,那么,尽管放火焚烧的对象是自有的私人财产,也要认定为放火罪。
一、认定放火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有放火人并危害公共安全
首先放火罪要有放火人。所谓放火指故意用引火物引燃等放火方式,个别情况下也有电厂值班人员发现火灾隐患时采取措施致引发大火。
其次放火人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本罪之关键危害公共安全包括两种情况:实际危害公共安全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失;二足危害公共安全即虽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但已有引起各种危险的情形即构成放火罪。
(二)自焚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放火罪论处
邪教组织人员和其人员自焚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焚烧自己财物、明知焚烧自己财物能危及公共安全仍实施的,按放火罪论处。
(三)以放火的方式杀人、毁坏他人财物的情形
行为人以放火方法杀人、毁坏他人财物等把火势有效地控制较小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只能定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相应犯罪;构成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同时又危害公共安全属于想象竞合犯一般认应当按较重的放火罪定罪处罚。
(四)放火破坏特定公共设施犯的情形
放火焚烧交通工具、设施及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通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属于法条竞合犯,应按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原则定破坏特定公共设施犯罪。
二、放火行为没完成算不算犯罪
未完成放火也是犯罪。因为放火罪属于行为犯罪,也就是说,一旦做出相应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都构成犯罪既遂,但如果不造成严重后果或采取相应行为避免损害结果,可以减轻处罚。放火罪,一旦点燃火灾构成犯罪既遂,是否造成损害只影响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火灾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大多数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三是危及大多数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三、放火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因此,可以说,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实施的对象包括工厂、矿山、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农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这里所说的其他公私财物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但性质与其相似的,比较重大的公私财物,而不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一切公私财物。因为只有燃烧这些公私财物,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如果放火行为侵害的只是某一较小的财物,例如烧几件衣物、一件小家具、小农具等价值不大的公私财物,不构成放火罪。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应以放火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放火焚毁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物,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例如,某电气维修工人,发现其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已经损坏,可能引起火灾,而他不加维修,放任火灾的发生。这就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
全文1.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