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和解不可以撤销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行为,是不能私下和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案件进行查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司法机关随意撤销案件的,是违反犯罪的,并且当事人也只能针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和解。
肇事逃逸情形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如果只是撞车也并没有人员伤亡,就算是有肇事逃逸的情节一般也没有构成犯罪。可是在行政处罚方面也是属于从重处罚的情形的。不排除驾驶员当时的心态是等到交警真的找到了肇事逃逸的司机以后,在酒驾方面的取证也已经变得非常的困难,这确实也是在侦办酒驾肇事逃逸案件当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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