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和解了的,不可以撤销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行为,是不能私下和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案件进行查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司法机关随意撤销案件的,是违反犯罪的,并且当事人也只能针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和解。
肇事逃逸可以告谋杀吗
1、肇事逃逸不可以告谋杀,肇事逃逸不属于故意杀人,肇事后逃逸是刑法的加重处罚情节,也就是说比不逃逸处罚的刑罚要严重,如果肇事者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抛弃在隐蔽地点造成被害人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这时就应该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2、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条件
(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
隐藏或者
遗弃;撞人以后,受害人没死,可是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把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死亡,将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可能会使被害人死亡或残疾的结果持“无所谓”的放任心态。
(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肇事后,被害人没死,可是肇事者为了杀人灭口,而又故意将被害人撞死的,或者当时明知被害人就被拖挂在车下,但为了逃逸不顾被害人生死,将被害人拖挂致死的,按故意杀人罪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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