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的岀资证明,公司以前的债务是否不用承担
时间:2023-03-28 03:20:16 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无论是新股东还是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一、购买公司股份后一定要承担原来的债务吗?

购买公司股份后,只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原有债务由公司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公司股东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具体而言,公司的债务是属于公司这个法人的,股东并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新股东承担公司以前的债务吗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如果不是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它将拿来承担债务。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在股权转让行为中,原股东是转让方,新股东是受让方,而公司则是法人,是标的企业。被转让的股权为标的物,公司和股东是完全不同的主体,公司作为法人也不等同于法定代表人,二者不能混淆。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而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公司依旧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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