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因调离福建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2、提交材料
携带好相应的材料到办理部门提交材料
3、中心审核
政府部门审核提交的材料
4、领取公积金
通过审核后,领取公积金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联系电话:
备注:
1、个人账户应由单位经办先至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后方可申请提取。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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