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职工既有住宅因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1、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加装电梯建筑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单原件及复印件。
2、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工程决算原件及复印件。
3、分户实际出资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4、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8、产权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9、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2、提交材料
携带好相应的材料到办理部门提交材料
3、中心审核
政府部门审核提交的材料
4、领取公积金
通过审核后,领取公积金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联系电话:
备注:
1、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申请提取的,应一次性办理。
2、所有申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能超过其实际支付的出资额。3、提取申请应在增设电梯缴款之日一年内申请。
4、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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