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拘禁什么意思
时间:2023-07-14 00:49:16 2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非法拘禁拘禁什么意思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拘禁是关押、限制人身自由的意思,作为法律术语,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情况。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泄愤报复、打击迫害、闹特权、耍威风、居心不良另有所图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非法拘禁是公诉还是自诉

非法拘禁是自诉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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