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按手印,双方签章注明日期即可。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二人是自愿签订的股权转让行为;在签订股权转让时二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后,该协议即使不按手印也会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协议如何公证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办理公证,应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因此,本文认为,为了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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