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参加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一、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进行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提出请求保全财产,法院也可以主动保全,有效保护判决的可执行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离婚前对方转移了财产怎么办
离婚前对方转移了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于夫妻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申请一方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离婚时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前申请了财产保全的有效期是三十天;如果是在诉讼的过程中申请了财产保全也是会根据财产的不同类型确定保全日期的,一般情况下会在六个月至两年不等,那么在申请了财产保全后超过了保全的日期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在到期前采取继续保全或者解除保全等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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