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5)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7)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转移登记的流程
1、一般房屋转移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
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及市财政局设在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的契税征收窗口交纳相关税费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2、军队、涉外房屋初始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
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及市财政局设在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的契税征收窗口交纳相关税费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办理时限
对不需要外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需要外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