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绿灯信号已结束且车辆已经超过停车线之后,若因为道路拥堵导致信号灯变为红色,此时车辆得以驶过的话并不被视为闯红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当黄灯亮起之际,如果车辆已经越过了停车线,则该车辆是有权利继续前行的。
因此,由于道路拥堵导致信号灯切换为红色而依旧行车通过的情况,不应被判定为闯红灯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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