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认定为产权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该方支付剩余贷款。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包括本金与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或者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及各自份额,则按照双方约定享有房屋产权。若双方对共有方式未进行约定,视为等份共有。
3、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二、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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