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因而,特许加盟连锁门店在备案时,需要准备一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一、特许加盟连锁门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二、特许加盟连锁门店之间的有什么关系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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