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从小到大,小A一直都是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为了减轻生活的负担,在上大学期间,小A想自己开一家网店来赚取生活费和学费,她没有告诉父母和亲戚,想着可以先在借贷平台借一笔钱,等赚到之后立刻还上,那时候学校正流行“校园贷”。通过校园贷,小A借到了9000元,人生的第一笔钱。这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这笔借贷会将她逼上绝路。
【债权债务律师提醒】
遇到套路贷怎么办?
“套路贷”作为一种犯罪手段,即使他设计的再完美,总能找到一些漏洞出来,所以说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冷静,遇到这种事情最有效的解决途径就是通过法律来解决,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证据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冷静下来好好想想事件的整个过程,尽量将其“套路”详情还原,不要漏掉任何环节,等把事情想明白后,接下来就是把涉及这个时间的有效的证据给搜集起来,比如书面的文件、合同、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整理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自己被骗和对方的手段非法,最后记住,一定要及时报警备案,才能更有效的挽回损失。
关于套路贷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
一、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
二、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要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甄别,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的,要及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处理。
三、依法严守法定利率红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确立了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应当从严把握。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四、建立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在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各类风险中,要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探索审判机制创新,加强联动效应,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噩梦的开始】:
让我们再次回到小A这个案例,开网店并没有小A想象的那么简单,初次的网店体验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到了还款日期,小A没有能力偿还那9000元,在短短一年时间里,9000元贷款就“利滚利”翻了一番,连同本息变为1.8万元。怎么办呢?借款平台的人为小A提供了偿还方式:转单平账!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用B平台的钱还A平台的贷。
于是既无偿还能力,也欠缺风险意识的小A就这样上当了,在一次次的欠款到期无力偿还后,通过不断的“转单平账”,小A最后被迫以拍摄裸照为抵押,签下了期限1个月、金额为14.5万元的欠条,约定借款6万元,保证金8万元,违约金5000元。提前扣除1.8万元月利息和1000元“家访费”后还款。最终,打了14.5万元欠条的小A只拿到6000元。
当年8月3日,借款平台的人以裸照相威胁,强行与小A发生了性关系;8月8日至9月1日,小A再次被以裸照相威胁,被逼迫通过在KTV上班、陪老板吃饭等方式赚钱还款,真的已经被逼上绝路了...
【解决方式】:
小A也想了不少办法,首先,向父母坦白,寻求他们的帮助,但家庭条件并不优渥的小A家也没办法给予太多的支持,父母的责备让小A更加痛苦。一开始想到贷款是自己逾期未还的,小A一直不敢报警,经朋友劝告后还是找了警察,但这次报警后也并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最后小A选择了网络。爱上网的小A想起自己平常在网络上搜索问题时,总会看到“”的专业回复,于是这次直接搜索进入了“”,在这上面找到了专门解决套路贷的问题的专业服务。通过这样一个服务,才遇到了帮助最后解决问题的律师。
感谢这名律师,当然,最终该团伙也是被“一锅端”了。区法院对该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公开宣判,涉嫌“套路贷”的4名犯罪嫌疑人因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5年到1年不等。
被暴力催收、高额利率...压垮的人太多,自己想办法解决,是一件太难的事情...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套路贷”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如果你也遭遇“套路贷”不知如何解决,建议点击下方服务链接,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遇到怎么办?起诉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前所在地起诉法院路线】
地址:成都青羊区四川省暑前街42号
文殊院-地铁站252米
途经地铁:地铁1号线
骡马市-地铁站620米
途经地铁:地铁1号线地铁4号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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