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卡
(一)普通卡(即电子钱包),谁持卡谁消费,不记名不挂失,可乘座所有安装车载收费机的公交车,可跨年、跨月使用。每次充值金额最低为10元,卡内乘次最高限额为800乘次。
(二)乘车时,将IC卡贴近车载收费系统机显示的IC卡感应区,听到“嘟”的响声后方可将此卡离开。此时车载收费机完成自动扣费,并显示卡内剩余乘次。刷卡时不要连续左右晃动以免未扣或多扣乘次。车载机上使用一次收费一次,可重复刷卡使用。卡内乘次用完或不足时,车载收费机提示“请充值”,此时需投币乘车。如遇车载收费机故障,持卡乘客要听从驾驶员疏导,主动投币乘车。
(三)普通卡若损坏,可持旧卡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申请更换新卡,旧卡内乘次可转入新卡,但需交纳IC卡成本费,次日凭有效票据领取新卡。
(四)乘客应根据乘车需求进行充值,尽量用完卡内乘次,卡内乘次一概不予退还。普通卡办理退还IC卡租用押金时,公交IC卡管理中心按卡的实际使用月份每月扣减1元,不满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剩多少退多少。超过10个月的,卡归持卡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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