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只能作为调解的参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工伤职工要防止用人单位以司法鉴定为借口拖延时间。
一、工伤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做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不及时提出的,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一般情况下劳动鉴定委员会能在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去进行工伤鉴定时应当携带好相关材料。
三、怎么确定工伤鉴定机构
工伤鉴定机构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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