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不服能到最高院。我国实行的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就是最终判决。对于二审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就是说,不能直接向最高法申诉,应当按级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实践中,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部分案件确实存在不当的地方,也未必一定要改判。比如,对于事实认定不清的,可以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有比如,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的,为了纠正一审的错误,也是发回重审而非直接改判。
一、二审驳回诉讼请求和起诉可以同时适用吗
二审驳回诉讼请求和起诉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条文中,关于民事诉讼一般采取二审制度,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经过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可以申请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可以依照上诉程序进行抗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二、中级法院判决后还能再上诉吗?
1、中级法院判决后不一定还能再上诉,首先确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如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
2、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审查案件卷宗,确定是否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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