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暂住证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9-11 16:20:24 33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公民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基本义务,以及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对暂住证的检查和公民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相关工作的重要性。暂住证是公安部门掌握流动人口的一种方式,将流动人口的信息录入系统中进行掌握,方便在案件发生时查找流动人口的动向和信息,方便破案。如果公民不办理暂住证,公安机关可以通知其办理,否则可以被罚款或者警告。

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公民需要办理暂住证,这是他们应尽的基本义务。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对暂住证进行检查也是合法的行为,公民有义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相关工作。暂住证是公安部门掌握流动人口的一个方式,将流动人口的信息录入到系统中进行掌握,这样在有案件的时候方便查找流动人口的动向和信息,方便破案。未办理暂住证,经通知不办理,可以被罚款。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暂 住 证 办 理 规 定 : 罚 款 5 0 元 或 警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暂住证的行政措施。在此过程中,如果被处罚人逾期不改正,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或者警告。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暂住证的罚款50元或警告的处罚措施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暂住证办理规定中罚款50元或警告的处罚措施是违法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暂住证的罚款50元或警告的处罚措施是违法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公民有义务办理暂住证,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对暂住证进行检查也是合法的行为。

《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一)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二)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三)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全文9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定代表人 最新知识
针对 未办理暂住证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未办理暂住证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