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状的必备要素和书写细节
时间:2023-12-18 08:34:00 19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刑事自诉状的必备要素和书写细节

刑事案件自诉起诉书应当这样写:首先,应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其次,应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另外,需要写清楚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等;然后,还需要写上起诉的根据和理由;最后,应签字并注明日期。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提起刑事自诉应具备哪些必要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

(1)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三、哪些情况能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形有:

1.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全文9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刑事自诉状的必备要素和书写细节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事自诉状的必备要素和书写细节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