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纠纷中如何应对家庭暴力?
1、面对家庭暴力,要敢于在第一次的第一时间就说“不”,要让过错方认错并保证以后不再犯,忍让只会让暴力不断循环和不断升级。
2、发生家庭暴力后要及时通报双方家人,特别是双方父母,取得双方家人的支持和理解,积极寻求他们利用亲情的力量感化和帮助教育施暴者。
3、家暴再次发生时,要争取对方工作单位、妇联、工会、居委会或村委会、政府基层组织的帮助,及时对施暴者进行正确的思想疏导,对施暴者形成“合围”之势,使施暴者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4、必要时及时报警,向公安部门求助,遏制家庭暴力的升级,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5、对方不思悔改、屡次施暴、确已无可救药时,应果断离婚,摆脱不幸婚姻的束缚。
除了以上方法,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违法者的责任,遭遇家庭暴力者可以考虑搜集和保留下列证据:
1、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在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
4、视听资料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照片等。
5、书面证据常见的有书面证据:施暴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论书、原始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资料。
一、遭受家暴能离婚吗
无论是否遭受家暴,婚姻当事人都有离婚的权利。具体而言,因家暴起诉离婚的需要如下证据:
1、遭受家暴,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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