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是: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
1、不非(违)法即合法有效原则。
2、慎重甄别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3、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要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
5、认识认定无效合同启动司法程序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区别。
一、合同的效力种类
分为下列几类: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代订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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